债务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市盛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债权总额:2091.02万元(利息截至日期2023年3月29日)
债权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债权总额2091.02万元,其中本金1277.10万元,利息721.89万元,孳生息92.03万元(截止2023年3月29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保证人为王瑞生、王兰英、张海军、布和、包斯琴、内蒙古瑞盛元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城关南大桥南侧路东的南山文化产业园内11处房产,质押物为王瑞生、布和持有的呼和浩特市盛乐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抵押物概况:抵押物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林县城关南大桥南侧路东南山文化产业园内11处房产,总面积10303.31㎡,均已办理产权证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但房产所占土地为和林县政府所有。原房产用途为工业厂房、办公用房等,现均已被改造为园区餐厅、窑洞、篮球馆、展厅等。目前南山文化产业园正常经营中。
资产亮点 :南山文化产业园属于和林格尔县的文旅项目,吸引了大量游客参观游览,极大的促进和带动了和林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抵押房产为园区配套,经改造充分利用为游客提供了优良的服务。
诉讼及执行情况:案件现已进入执行阶段,2022年9月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裁定查封上述抵押物,查封期三年。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13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资产处置平台公开竞价。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在公告有效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
联 系 人:赵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48618673 18104718898
邮政编码:010091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天泰董事汇2号楼7层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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