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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基建领域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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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基建领域政策动态

  提供基础设施、投融资等方面的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地方政策及重要会议纪录,包括政策要点提示、会议内容导读等

  财政部关于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通批量获取政府采购信息权限的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等,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批量获取;这些信息将作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融资业务的重要参考。

  生态环境部关于外来入侵植物对陆域自然保护区植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技术导则,规定了评估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专项投资重点支持与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直接相关的综合治理类项目主要包括4大类型的项目: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泊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源头治理、内源污染治理;推进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其他工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一是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二是加强地方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对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进行整合;三是加强对地方平台建设的指导。

  国家数据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公告,提出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等重要任务;到2027年,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

  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到2030年,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深入实施城市云网强基行动,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探索发展数字低空基础设施等系列行动。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加快数智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中央财政将对入选城市给予定额奖励,按照每个入选城市不超过3亿元下达奖补资金。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要求,至2035年辽宁省耕地保有量将不低于7601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提升沈阳都市圈核心功能,推进锦州、鞍山、营口、丹东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持续开展重大基础工作,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为华东地区南部、中南地区的西部和东部局部、西南地区的中南部和东北部、西北地区的东南部和西北局部。

  八部门发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细化实化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一是细化审查标准;二是健全审查机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鼓励联合建设运营风光基地;推进煤电低碳化示范项目建设,协同开展露天煤矿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高质量发展风机、光伏、光热、氢能、储能等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等工作,支持老旧小区和供热管网等改造升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到,支持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党和国家建设成就的当代主题博物馆建设;支持依托国家级重要建设工程、科学工程、国防工程等大国重器建设展陈展示、配套服务设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指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包括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编制完成2024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等。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包括三条修订重点:一是将排污登记单位纳入管理范围;二是规范管理流程,细化部分审批部门审批过程中已经充分论证有用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相关说明;三是细化依证监管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工业大省大市和重点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外延内涵进行了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厘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关系;进一步强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排他性权利、项目产出的公益属性;明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科学界定重要数据的范围;加快与主要经贸伙伴国家和地区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多层次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批准 454 项行业标准,其中,化工

  行业 65 项、石化行业 30 项、黑色冶金行业 22 项、有色金属行业 25 项、建材行业 5 项、

  稀土行业 1 项、机械行业 130 项、航空行业 1 项、轻工行业 81 项、电子行业 7 项、通信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 1 部分:农田生态系统》的公告,规定了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要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要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要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要加强对高频量化等交易监管;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等。

  三部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4 年至 2026 年,开展 “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两部门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 2027 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 2030 年力争形成 3 亿吨/年左右可调度产能储备。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套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套数、租赁补贴户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

  三部门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强调,优化金融供给;完善服务体系,要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内控合规建设和全面风险管理。

  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指出,到 2028 年底,持证在产的 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创建的责任主体;对新建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对生产矿山,要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

  2023 年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23 年,全国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总计 30256 亿元,同比增长 0.2%;其中公路建设 28240 亿元,同比下降 1.0%,水运建设 2016 亿元,同比增长 20.1%。

  《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等 35 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其中,《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提供了海堤生态化建设范围与原则、建设内容、资料收集与方案设计、施工与管护、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等内容的指导。

  六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的通知,提出,大力推进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推动绿色建材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探索由“绿色建材产品”下乡向“绿色建 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特色乡村建设服务商”下乡转变。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提出,务实推动技术应用;聚焦智能交通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新 技术赋能提升运输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对农房kaiyun登录入口 kaiyun平台实施改扩建,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指出,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符合国家科技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并且具有文件所述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采购。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到 2026

  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到 2030 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

  国务院关于《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提出,到 2035 年,西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631.62 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 2020 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 1.3 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 30%。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指出,水利部决定开展 2024 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024 年度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拟入选名单公示,明确,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申报城市应在确定的技术改造重点行业中,提出重点项目清单;每个行业至少包含一家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每个城市至少包含一个投资规模超 5 亿元的 标志性重大项目;中央财政对入选城市给予定额奖励。

  2024 年 1-3 月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一季度,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

  7125 亿元,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完成公路投资 5106 亿元,同比下降 6.9%。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切实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2024 年第 19 号令,明确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主体、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当前形势及工作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删除了涉及电力经销和跨省营业区内容,增加了取证供电企业义务相关条款。

  关于印发数字青岛 2024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产业化和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建设公共数据赋能大模型训练基地,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服务能级。鼓励企业依法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探索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数据资产应用。做大做强数据要素产业园,培育一批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据商,加大对数据要素流通平台等财政支持力度。深化“以公共数据运营撬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模式,拓展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打造特色数据产品。高水平一体化打造大数据交易中心、海洋数据交易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开放和运营自有数据。

  关于印发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要按照“省级统建、市县共用、分级管理”原则,构建集预警、研判、调度、执法、抄告、信用、考核于一体的数字化治超智能监管模式,融通运政人车户、货车卫星定位、高速公路出入口、公路超限检测站、路面监控等系统数据,形成全省治超“一张网”运行。到 2025 年底,各市、县要将属地公示源头单位称重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按照执法权限,施划电子围栏,组建线上巡查和线 小时线上巡查监管,指挥调度线下执法队伍对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查处。

  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明确,促进数据供给和流通。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提供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应用提供支撑,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对训练使用量、数据质量等综合排名前 20 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鼓励人工智能

  企业通过贵阳贵安数据交易机构购买数据并用于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每年安排 300

  万元,对购买数据交易总金额排名前列且年度交易额超过 500 万元的市场主体,按其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 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标准提升衔接四大行动,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水平,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产业链条发展,推动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和落地实施,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 年)》的通知提出,到 2025 年,重庆将建成超充站 2000 座以上,建成超充桩 4000 个以上,中心城区公共快充站新建站都要具备超充能力,现有充电站也将逐步改造成为超充站,形成“1 公里

  超充圈”。旨在构建以超充为主体、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助力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度绿色诊断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在京有生产制造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以及 2023 年工业产值占园区总收入不低于 30%的市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绿色诊断服务。本市绿色诊断与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同步推进,绿色诊断评估结果将直接用于工厂绿色分级评价和绿色制造单位评选工作。鼓励拟申报 2024 年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和园区积极参与绿色诊断工作。另外对工作流程、进度安排进行阐述。

  关于公开征集《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济南市将支持建设可信数据空间、行业数据枢纽、城市区块链平台等城市数据基础设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引导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等开放自有数据,依托城市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公共数据与非公共数据融合应用、创新发展。

  关于印发《海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为通过将依法依规获取的、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数据集合进行登记,从而赋予数据处理者的权益。登记主体可自行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机构对经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登记平台进行登记并签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持有相应数据的初步证明,用于数据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充分利用城镇污水资源,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现状,到 2025 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94%,生态补水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 2 亿立方米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25%以上,农业灌溉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 100 万立方米以上,全省再生水利用取得显著进展;到 2030 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 95%,生态补水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 2.2 亿立方米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农业灌溉再生水配置规模达到 300 万立方米以上,城镇再生水设施水平大幅提升,供水保障程度持续增加,水权水价机制初步建立,全省工kaiyun网页版 kaiyun入口业回用、市政杂用、生态补用和农业灌溉“四水统筹”的再生水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关于印发《重庆市打造西部科普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推动组建西部科普大联盟、建设西部科普人才聚集地、搭建科普创新研究新平台、完善成渝地区大科普格局、打造区域科普示范样板、培育数字科普新范例、深耕青少年科学教育试验田和创建科普研学试点城市 8 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谋划实施“六大工程”,分别是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和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考建设高质量发展富民强县试验区的意见明确,强力推动兰考“连汴融郑、提级扩能”,建设郑开同城化东部示范区。将兰考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郑开同城化各类规划。推进产业同城,建设郑开(兰考)特别合作区,推动郑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布局兰考,将兰考打造成郑开同城现代家居和绿色食品生产展示基地。推进科创同城,建设兰考“智慧岛”,围绕成果转化,支持在兰考设

  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中试基地,构建“研发在郑州、转化在兰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

  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排查、重点治理,压实安全责任,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在 2022 年开展城镇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城镇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 2024 年 4 月底前,建立底数清单和需要更新改造的管道设施清单。2024 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老化管道设施更新改造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和城市韧性。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该规划作为指导内蒙古黄河流域未来发展的蓝图,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以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等重要指标的落实,同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六个方面 18 条具体政策措施,聚焦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新一轮政策。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城市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优先给予住房救助;农村通过危房改造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救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

  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建立以数字经济为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政策指引》的通知, 旨在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主导的 “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聚焦发展的“在线新经济、智能制造、创意设计”等三大千亿集群及“科技服务、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绿色低碳”等四大新兴领域产业。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到 2027 年,全省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 2023年增长 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93%、75%。

  关于印发贵州算力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促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算力券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大数据局实施的一种政策工具和数字化凭证,用于购买符合条件的贵州算力服务或贵州数据交易产品时,给予综合政策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需求方是算力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的购买者,须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并保证交易行为真实有效。需求方购买贵州算力服务或数据交易产品时,可按合同成交金额的 3%给予现金券的激励,同一主体年度累计兑现额度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实物券由平台服务方和相关企业提供,可用于申购有关平台特色商品,具体活动方案由平台服务方制定。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关于高标准建设“中国数谷”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提出,到 2026 年底,建立 15 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

  推动 20 个以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落地,集聚 700 个以上数商,挂牌 1000 个以上

  产品,累计交易额突破 100 亿元,打造 3 个以上跨区域数据要素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施意见》详细阐述杭州市在建设“中国数谷”和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方面的总体目标、数据制度体系构建、数据基础设施布局、数据资源高效供给、数据市场产业集聚、数据跨域合作协同、数据应用场景引领以及保障体系等关键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杭州市旨在以“中国数谷”打造作为工作载体,以滨江区作为试点示范“核心区”,以杭州数据交易所作为数据要素流通的关键枢纽,不断探索积累,逐步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杭州经验。

  关于《石家庄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石家庄市公共数据产品合规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石家庄市公共数据运营纠纷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全文已公开征求意见,面向公共管理服务机构、市场主体以及公共数据运营单位、应用单位。旨在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障公共数据产品合规流通,维护数据安全和合法权益,保障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实施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全面开展城市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等六大重点任务,目标是要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尤其强调全面开展城市燃气输配管道病害治理,要对排查、检验出的管道隐患问题, “一点一策”制定治理措施,实行“挂牌销号”。